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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中西比较叙事学理论的建构 ——以浦安迪的研究为缘起

来源:《汉风》第一辑 作者:肖 清 时间:2021-01-26 08:53

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后,北美汉学对中国文学的理论化研究日趋加强,其路径由早期丰富的个案研究,过渡到更为系统化的文论阐释。在叙事学领域,以浦安迪为端绪的中西比较叙事学研究较早从理论的角度关注中西文学间的差异,并有意识地从中国的文化语境出发加以解释,展开了对中国传统叙事学的建构,由此也引起了后来对这一话题持续不断的研究的兴趣,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研究谱系。
 
20世纪70年代以来,北美汉学界对中国文学的理论化研究日趋成熟,其路径大致由早期丰富的个案研究出发,逐渐生发出更为系统化的理论研究。在这一过程中,学者们对中西比较诗学和中西比较叙事学的研究最受瞩目,一并构成了这一时期汉学研究的“双子星座”。在诗学领域,余宝琳(Yu Pauline)、宇文所安(Stephen Owen)等结合文学理论和批评史的比较研究开始从差异性的角度来探讨中西诗学的研究;在叙事学领域,以浦安迪(Andrew Plaks)为端绪的中西比较叙事学研究则较早地关注到二者间存在的重大差异,并有意识地从中国的文化语境出发解释此种差异,由此展开了北美汉学界对中西叙事学差异性的比较建构。

当然,如追溯历史,在浦安迪之前,北美汉学界的中西比较叙事学研究也已有一较为迂回的“前史”。最有代表性的,可以毕晓普(John L. Bishop)和夏志清(C.T.Hsia)等的研究为例,虽然这些早期学者也会基于中西比较的视野来研究中国古典小说,然其所运用的话语与对比的坐标却基本上来自西方,从而明显地表现出用西方经验贬抑中国小说的倾向。至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和20世纪80年代初,浦安迪提出“中国叙事学”(Chinese Narrative)的概念,并借之分析《红楼梦》中的原型和隐寓机制,逐渐形成一种从中国文学的内部发掘差异性,以中西叙事作品间“真实性”与“虚构性”为分化的依据,探讨中国叙事文学特性的研究思路。与此同时或稍后,许多研究者从这一既定的路向出发,运用新的西方批评理论,分析和比较中西叙事文学的个案作品,进而建立与巩固了这种以“西”论“中”的研究路径。当然,中西二者的价值位置也发生了变化,从尊“西”抑“中”过渡到“中”“西”平举,主要偏向于对双方特征的事实认同,而不是强调孰高孰低。到了20世纪90年代,一些新起的华裔汉学家虽惑于“理论的焦虑”开始自觉地运用中国本土的批评话语阐释中国叙事文类,但实际上仍围绕着浦氏研究中以“真实”与“虚构”、历史与小说的关系为线索来进行中西比较的思路来确认中国小说文类的特征。基于在整个20世纪70年代后的中西比较叙事学研究中,浦安迪的论述有着突出的学术贡献,本文试图对之做一较为系统性的梳理,以期获得一些有益的启发。
 

一  “叙事学”概念下的中西异同
1977年,由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白之(Cyril Birch)作序,浦安迪主编的论文集《中国叙事学:批评与理论文汇》(Chinese NarrativeCritical and Theoretical Essays)是这一阶段北美汉学家们对中国叙事学研究的一次较为全面的成果展示。作为论文集的扛鼎之作,浦氏的《走向一种中国叙事学的批评理论》(Toward A Critical Theory of Chinese Narrative)一文,试图在厘定传统中国文学文本中“叙事”概念的基础上,从中国叙事传统下的文类的或非文类的次级划分、叙事修辞层的各种变体、叙事结构模式、人物形象塑造和叙事作品意义间的关系等层面,构建出一个较为宏大而完整的中国叙事学理论架构。
在文中,浦安迪首先讨论了将当前流行的西方“叙事”(Narrative)概念挪用至中国文学传统中去的适应性问题。浦安迪认为,虽然中国的传统学者没有将叙事艺术作为一个独立的亚文类,而且就对这种文类的命名而言,中国传统文学批评中的“叙事文”、“小说”和“文章”的概念多少都与西方的“narrative”概念有所出入,但我们仍然能够将西方的“叙事”概念使用到中国的语境之中,原因有一部分在于“中国传统中再现人类生存条件的叙述途径和抒情途径有着幽微的关联”,或言,“在任何实际的文学批评中,文学作品总表现出叙事与抒情的结合,而这种状况在传统的中国文类中更加明显”,由此可以确证在中国文学体系中的确存在“叙事文”这一范畴,而且这种范畴是在中国文学“文”的概念中发现的。在解释刘勰的《文心雕龙·原道》中的“文”的意义时,浦安迪以为刘勰所谓的文学之“文”是对自然世界中的“图式”(pattern)的模拟,与西方叙事文学中强调“模仿”的特征相似,然而细察之后,中国和西方关于“模仿”的理论又有着本质性的不同。虽然中西叙事作品之间的确存在着一种较为广大的 “对于人类知识的整体系统的模仿(mimesis)”,然而,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中西方“叙事”观念的确又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这也是因为西方自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论”起一直与西方的叙事艺术密切相关,并以此将“虚构”看作叙事活动的核心要素,从而影响到近代以来的西方小说及其理论;而刘勰的文学模仿观也仅适用于中国传统中感官图像在空间图式和时间次序上的结构安排,并不像西方人那样可把“再现”作为一个文类的评价标准,这也表明,中国的叙事传统并不是以某种中国的或是西方的“模仿”观念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基于此,浦安迪对中西方传统在“叙事”观念上差异的解释,便首要落在了于概念范畴上区分中国语境中的叙事与历史的关系问题上。在其看来,在中国的文学与历史书写语境当中:
 
任何对中国叙事理论的探索,必须在出发点上便承认历史编撰学的巨大重要性,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在总体的文化总量中的“ 历史主义”的巨大重要性。事实上,怎样去界定中国文学中的叙事概念,可以归结为在中国的传统文明中,是否的确存在着两种主要形式——历史编撰学与小说的内在通约性。
 
承认了这种通约性,我们便可以较为合适地认识在中国语境中历史主义与叙事范畴相关联、相融合的现象。浦氏注意到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历史写作和小说创作这两种不同的体裁总是经常地在传统目录学的分类体系下被混合为同一类别,或同一类别的文章在两种文类间自由游走。譬如在“传”的系统下,既有包含史传性质的《左传》《列传》,又兼有明显属于小说文类的《水浒传》《儿女英雄传》这样的作品,抑或在冠以“记”的名称的作品中,既有《史记》这样的史学著作,又有如《西游记》这样的虚构性作品。这种历史和小说的涵融现象不仅表现在作品的分类上,而且表现在一些既是史官又是小说家的创作中,比如班固、欧阳修和高启这些文人不仅从事官修历史的写作,同时还创作过较为虚构的叙事作品,他们的创作往往会遵循着“历史-小说”这样的谱系而进行,不仅使得历史和小说的文类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同时也让历史小说在中国叙事文类中占了很大一部分。照此看来,中国小说一方面存在着明显过于重视历史主题和历史编撰学模式的特征,另一方面却“在任何情况下,历史的和小说的叙事又是一条双行道”。

从这种历史与小说在文类形式上的交叠切入,在中国语境中的“小说”和“历史”统统被归为对历史真实的叙述和传播,而这一“传播”功用的假设,就在于中国文化传统把每个叙事文本在一定程度上都认为是对人类经验中已发生的或应该发生的事情的真实“再现”,由此中西方“叙事”概念在认识论上便有着极大的相似性。但若就中西方叙事文学中体现出的各不相同的“真实”概念而论,中国的叙事文学又与西方大异其趣。“比之于通常在西方哲学和逻辑上的含义,中国语境中的术语‘真实’往往是一些更加客观、更加相对,更直接地限定在人类环境中的概念,它在传统的历史和小说的分支中都可被认为是绝对的真实——无论是实际上的真还是生活上的真——尽管具有夸张的表达法、超自然的叙述细节和意识形态上的扭曲,这种‘传播真理的观念’都被视作叙事传播中的基本支柱”,相对地,西方的文学理论家则把叙事文学的重要作用理解为一种“讲故事”功能。

文中,浦安迪把西方的“叙事”观念溯自古典修辞学,这一传统经由“史诗-罗曼司-长篇小说”的文学史序列,直到西方近代的批评家仍然将讲故事的人和故事的关系视为叙事文学的规定性特征。然而在中国,由于历史书写替代了西方叙事传统中的史诗创作,并成为中国叙事文类的源头,这不仅给中国叙事传统提供了一套复杂的结构和人物塑造法,而且为中国的叙事文学提供了一个感知人类活动概貌之重要意义的概念模式,因此中西叙事文本在处理“事件”(event)时也不尽相同。浦氏以为,西方的文学进程是将人的生存状况视作按时间构思的连续事件,“事件”由此成为西方叙事作品的核心单元;而中国的叙事传统对重复发生的事件和事件间的间隙往往做等同的重视,由此形成了固定的如静态描写、长篇对话和散漫议论等“无事之事”(non-events)的叙事模式,使得“事件”与“无事之事”同为构思人类经验的叙事单元。回顾中国早期的一些神话作品和历史著作,这种注重叙述人物言语的倾向一直存在于中国的叙事传统中,而对事件的重视和在结构上遵循中国传统的思维和审美模式的特征,最终都与中国传统思想中“阴阳”和“有无”观念有关。

通过以上分析梳理,浦安迪一方面在论证中国和西方在“叙事”观念上的相似之处说明用西方的“叙述”观念来解释中国同类型的文学传统是可行的;另一方面,又认为中西方具有不同的文学文化语境,从而使得二者的“叙事”观念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因此在使用“叙事”概念言说中国的叙事文学的传统时,就有必要建立一个不同于西方叙事学体系的“中国叙事学”的理论框架,以此展开对中西方叙事文学系统性的差异比较。

在明确了西方传统中对“虚构”与“非虚构”的概念区别并不适用于在中国语境中对历史和小说加以划分的前提下,便可以借此展开对中国叙事学的差异性理论建构了,而这仍然需要从文类的概念出发。如前文讲到的,浦安迪发现在中国的叙事学传统中,整个的文类和亚文类的划分均呈现出一种含混状态,而这种分类学上的含混的根本性问题在于中国的历史书写对“虚构”与“实事”从来不做严格的文类形式上的划分,导致在中国的叙事学范畴下产生了由许多“类文类”(quasi-generic categories)共同构成,在历史和小说间穿梭,且相互关涉,形成了一个由“历史/真实”渐次到“小说/虚构”的亚文类“连域”(continuum)系统。这一“连域”系统既说明了中国的“叙事”观念所包含的文类范畴既与西方的“史诗-罗曼-长篇小说”传统有着巨大的不同,又体现了在中国语境中历史主义在中国叙事文学演进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在稍后发表的《中国长篇“小说”(Hsiao-shuo)和西方小说(novel):一种类型学再考》(Full-length Hsiao-shuo and the Western Novel: A Generic Reappraisal)一文中,蒲安迪从类型学的角度切入,解释了中国叙事作品与其所在的文化智性传统同西方通行作品的差异性。在这篇文章中,浦氏指出,中国和西方的小说分属于不同的文学有机系统,因而是两种不同的文类,尤其当我们在将西方“史诗-罗曼司-小说(novel)”的单线式叙事传统对应于中国的叙事语境时,某种理论上的困境就此产生:
 
因为在早期中国文学中没有史诗这一简单事实,其有用性和支撑后来我们能称之为小说(novel)的散体叙事文类便一起立即消失了。然而这并没有锁住我们通向比较探索的大门,因为中国小说虽不与早期的史诗形式相连,但却深深地植根于其自身的文学遗产当中。
 
在浦安迪看来,中国的文学术语“小说”实际上包含了短篇和长篇两种形式,其在文类概念上涵容了短篇小说和西方的小说(novel)这一类型,但是相比西方小说与其将史诗作为叙事文类渊源的特点,中国的历史书写和民间叙事构成了自身独特的文学传统。效仿伊恩·瓦特(Ian Watt)在《小说的兴起》(The Rise of the Novel)中用社会与经济等因素解释西方“小说”文类的形成的方法,浦安迪对16~18世纪的中国文化传统做了分析,说明中国这一时期的通俗小说的飞速成长受益于当时出版业的蓬勃、更广泛的阅读大众以及在贸易和货币经济发展的支持下养成的闲暇时光和文学消遣方式,最终成为明清文人主流文化思潮最重要的表现形式。纵使中国明清时期的长篇小说与西方“novel”在许多方面有相似性,比如都运用现实主义再现手法反映和批判社会,塑造了诸多英雄形象,善用讽刺等特点,但从《三国演义》、《西游记》、《儒林外史》等长篇小说在人物塑造和写作手法上看,仍与西方叙事作品之间存在着霄壤之别。联系到中国的文化史和智性传统,可以看出二者在对“小说/novel”文类的类型学建构上仍具明显的差异,中西“小说”文类间的差异性话语仍是最为主要的。
 
二  中西比较叙事学的建构
巧妙地结合抽象的概念进行比较与分析的做法,使得浦安迪的中西比较研究向来不乏理论探讨和文本解释间的张力。在确证了中国叙事学和“小说”文类与西方同类概念的理论差异后,浦氏在《走向一种中国叙事学的批评理论》的后半部分从修辞、结构、人物塑造和整体意义等四个方面在中西比较的基础上,展开了对中国叙事文学的理论建构。其中,浦安迪综合地运用中西方的文学批评材料,既注意到中西叙事文学作品间的某些相似性,也对二者更为明显的差异性展开了具体的论述,与较为单一地注重中西相同或不同的比较研究而论,浦氏的中西比较叙事学理论建构是一种基于中西叙事学理论某种共性的差异性比较,能够更为全面地体现出中国文学的特性。
在修辞学层面观照中国的叙事作品时,浦安迪指出了中西叙事学在处理历史材料与运用文学修辞方面的某些相似性。比如他发现中国官修的纪传体史书事实上也存在着有类似于运用西方叙事学“隐含的叙述者”(implied narrator)来表现一种“全知”视角的现象,如《左传》中的“君子曰”、《史记》中的“太史公曰”和其后史书中的“史臣曰”等叙述,不仅说明了在中国语境中始终强调品评人物和事件高于纯叙述行为的特点,也说明了这些在叙事层面上的修辞并不完全符合历史写作内容的形式特点。而在编年体史书中,中国史家也运用了“剪贴术”(cut-and-paste method)的操作手段来择取史料,保留与编年史的整体感相冲突的个人评价,但是在演义小说中,这种妨碍叙述整体性的叙述者个性表现得更加突出。

在结构层面上,浦安迪批评了此前一些西方汉学家往往以西方长篇小说(novel)的结构标准来衡量中国古代小说,诟病中国小说缺乏整体性因而只是某种缀段性(episodic)的故事情节的观点。在他看来,对叙事作品的整体性的论调其实仅适用于西方以“模仿论”为中心的叙事模式,即悲剧和叙事诗的文类。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中西方的叙事文学其实都在处理人类经验中的一个个片段单元,因此都可以说是带有某种“缀段性”的特征,但是中西叙事学在结构层面上依然存在着差别,这是因为中国叙事文学的“结构”概念其实是小于西方文学作品的“结构”概念的。在文中,浦安迪试图从中国自身的文学批评传统中寻找中西互异的因子,并列举出中国传统评点中的“文法”“夹尾法”“弄影法”等术语,以说明这些概念都是旨在更加关注那些反映在文本表面的、更小结构单元的肌理(texture)上,而非西方的整体结构性(structure)上的重合,因此在中国语境中无论是“肌理”还是“结构”,其审美内驱力并不要求作品符合源自外界的整体连贯性,而是通过对内部的整体性叙事的设计,使其在各缀段间能够相互联系。

  谈到中西文学在塑造人物方面的不同,浦安迪也更多地从中国哲学的层面解释。虽然西方叙事文学中的形象不全是英雄人物,但是整体上西方的叙事传统会将人物形象视作一个或多或少的实体与对人的成长过程的一种假想式的模拟。而再审中国的叙事传统,读者会发现其中的主要人物普遍都称不上英雄,甚至有许多反英雄的形象,其中一些人物性格在整个叙述过程中也是矛盾的和摇摆不定的。而造成中国小说中主人公变动不居的性格特征部分地来源于道家哲学的无为思想,而一些所谓的“共相”“别相”“正犯法”等塑造人物的手法都与整个“中国叙事学”传统对人类经验的传播的理解有关。

通过于意义层面上解释中国叙事学的特性,浦安迪的研究上升到了对中国文化传统在认识事物方面的本体性思考。他认为中国的叙事传统基本假设是整个外在世界实际上是自我承受的,或者说是人类能够理解的一个有序的意义结构,进而确证这个世界是可知的。这种潜藏在中国叙事传统中整体与个别、内与外、特殊与普遍等问题的认知,表现为一种于整体性的意义范畴下容纳了个人感性的特殊视野,而这种体现个人感性的特殊视野在历史书写中可以清晰得见。当然,在更多地体现个人感性小说的文类中,那些潜在的、被营构的假设性真理时常会失去平衡,处于某种隐蔽的状态。

  至此,浦安迪虽已较为全面地比较了中西叙事学的共性与差异,并分析了造成中西叙事作品差异的原因,但是限于整篇文章“理论批评”的旨归,文章并未详尽地展开对中西某部叙事作品的比较研究,而其稍早于《中国叙事学》论文集出版的博士论文《〈红楼梦〉中的原型与隐寓》(Archetype and Allegory in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则较为完整地体现了浦安迪综合运用中西方的批评工具解释中国叙事文学之特点的理论意图,下面试对之做一分析。

浦安迪的博士论文《〈红楼梦〉中的原型与隐寓》受启发于其对《红楼梦》包罗万象的完整结构的理解。论文分七章,运用西方的原型理论和“隐寓”概念来解释《红楼梦》的整体意义。细读《红楼梦》时,浦氏穿插着比较中西各自的隐寓传统和中西文学作品中的“花园”题材,并从中西方文学于隐寓机制上的差异上升到哲学本位论的层面解释中西文学的差异,尤其在最后一章中,浦氏将对“大观园”的整体意象的理解放置到了中国文学整体性的关系网络之中,同时从西方文学批评中汲取养分,用“二元性”和“周期性”的原型范式解释来阐释中国叙事文学作品中的整体性空间视野。整篇论文纵论中西方叙事文学中的各种主题和情节,不囿于《红楼梦》的文本世界,兼论中西方文学作品中的“花园”母题,最终又回到对作品的结构性和整体性的理解,是浦氏中西比较叙事学理论研究的基石。

“allegory”是西方文论史上一个非常关键的文学术语,其概念可追溯到对荷马史诗的柏拉图式的和斯多葛式的解释。后来经由亚历山大学派的斐洛(Philo)对《旧约》的希腊化解读和奥古斯都(Augustus)、杰罗姆(Jerome)等早期教父的解释学方法,其含义逐渐演变为经典修辞学中纯世俗化的修辞术语。依据西方较为权威的《文学术语汇编》(A Glossary of Literary Terms),现在较为通行的文学观念也将之看作一种叙事文体,它包括历史的和政治的隐寓(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allegory)以及观念的隐寓(the allegory of ideas)两大类型,同时也指那些非隐寓性作品中的隐寓形象,因此“allegory”也可以指某种隐喻性的叙事策略。而在整个西方的修辞学传统中,“allegory”也是西方四大比喻——隐喻 (metaphor)、转喻(metonymy)、提喻(synecdoche)和隐寓(allegory)——中的一种,主要表达“言此意彼”的修辞意图。据此,国内学者多将其翻译为“讽喻”、“风喻”或“寓意”。

尽管“allegory”的概念在西方两千多年的文学传统中被历代批评家做过多种的解释,但仍形成了一个较为融通一致的有机概念整体。在本书中,浦安迪所谓的“allegory”事实上剥离了在西方文学中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中具体语境的含义,指涉的是文学文本与其中蕴含的意义的双层关系。按浦安迪的话说,“隐寓”是指“在某一时段或某一形象中会被描述为寓言式的、形态学的或是劝解式的,但在所有情况下都是指(文本)表层和(意义)深层间的双层关系”,因此浦氏的解释超越了西方传统中为某个历史时期所属的修辞学或者文类学的划分,而将之化为一种结构主义式的历时的和简化了的概念,用来探究文本内部(能指)与外在观念(所指)间的关系。所以为了突出浦安迪强调中国传统叙事文本中文本表面的能指系统与其外在的历史主义的所指系统的结构性关系,同时撇清其中意指西方特定的文类和修辞手段的历时性含义的成分,笔者在此将浦氏文中“allegory”译为“隐寓”,以区分其在不同语境中的含义。

浦安迪在文中认为西方有关隐寓的多种定义的共同基础在于西方对文学世界的判定从本质上讲是双重的,即“在西方的语境中谈隐寓,意指双层文学世界的创造(即对本体二元宇宙的模仿),它们是通过将叙事的想象与行为(作者的小说)投射到假想的结构模式层面而实现的”,西方的隐寓机制因为揭示了这种表层文本与深层含义间的关系,从而可以看作西方文学作品对其文化传统思维上现象与本质、事件与真理间的二元对应模式的模仿,西方的隐寓性小说也因此通常既模仿外部动作又展现人物内心的精神历程,交织形成一个渐进地通向最终真理的结构模式。

在将中西方文学世界中的“自然女神”(Dame Nature)和中国神话中的女娲形象做综合比较时,浦氏也是先比较了这两个形象的一些共同之处,后又于二者在各自文化系统中发掘出更明显的差异:虽然在西方自然女神和中国女娲的传说中都有爱情的主题,但是在前一文学系统中,爱情的概念是一种普遍性的吸引力或是对神的恩赐的流露,而这种理解在一元式的中国神话系统中却难以得见。婚姻在女娲神话中表现出的是一种静态的对称观念,而在西方的自然女神故事中则充当了一种动态的运作或获得生命能量的事件。

与同时期宇文所安、余宝琳在中西诗学的差异性比较的建构模式相类似,浦安迪也借助对中西隐寓机制的讨论,进而将这一议题上升到了对中西文学本质性比较解释的层面。在他看来,不同于西方隐寓采用的“二元宇宙论”的结构模式,中国的解决之道是“在一个给定的无限宇宙中,整个可感知到的感官的和智性的对立面都包含在其内,用这种全体结构中的二元性两极作为全体结构之内的互补元素”,即中国哲学因为强调整体的一元性而不区分真实与虚构、物质的与形而上的差异,从而构成了迥异于西方的隐寓机制:
 
两个传统之间的重要差别似乎在感觉和判断(sense and sentential)间的微妙关系之中。我们已经了解了西方文学世界在整体上,尤其是西方的隐寓,是通过逻辑关系上相似和差异共生于其内的比喻,通过“ 向上看”以接近一个在定义上超越时间形成过程的永恒存在的范围。另一方面,中国的隐寓作家,只因通过“ 向外看”使得空间扩大却难以企及一个整体的视野。
 
在此,浦安迪的“隐寓”概念更加侧重于一种隐寓性的解释(allegorical interpretation),这种解释因为跳出了西方具体历史语境的束缚来解释中国的叙事文学作品,因而对“隐寓”做了一种去历史化和去语境化的解释。浦氏以为,尽管在《红楼梦》《西游记》等的中国叙事写作和相关评点的考证中,我们仍不能证明中国作家在写作时是否在有意地创造某种明确的寓意,因而也不能将之明确地视为与西方传统对应的“寓意文学”,但是对《红楼梦》进行这种隐寓性阐释的基础在于,“在中国和西方的文学作品中,我们发现了一种于整体中创造了对整个知识体系的模仿的尝试。在这种尝试中,《红楼梦》的作者和本书中论述到的欧洲诗人都是在转向一种由传统文学结构的模型到不限于直接模仿性再现的智性图式的隐寓式的投射”。借助这一则说明,我们可以看到,浦安迪在用“隐寓”的概念阐释具体的中国叙事文学文本时,倾向于指在文本表面与作品的整体意义和被模仿的外部世界间的形上关系。

而在“中国叙事学”研究的主题下,这种较具实践性的中西比较阐释模式在浦安迪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中国叙事学”研究中均有补充性的发挥。比如其于1987年发表的《明代小说四大奇书》(The Four Masterworks of the Ming Novel)也是紧扣中西小说的差异性比较的思路展开的。这本书讨论了明代“四大奇书”《金瓶梅》、《西游记》、《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在情节和结构上的特点,同时依托对这四部奇书的细读、校订和批语、“奇书文体”在结构布局、人物形象和主题上尤其是叙事反讽(irony)上的文体特征,最后总结性地解释了作品在反讽意味中寄寓的意义。类同于其对西方“隐寓”概念的处理,浦安迪对西方修辞学中的“反讽”概念的理解也依从其最广泛的意义,即“意指各种可能存在的口是心非现象,以及形形色色的文学引喻、典故、对话语句,甚至描述情景等文字表里之间的每一点脱节和差异”,并将这种对叙事结构纹理的分析与“文人小说”、“奇书文体”的文体观和明代理学思潮一同做综合性的讨论,巩固了此前综合运用中西方的文学理论工具,并同时注重在中国语境内挖掘中西差异话语的批评模式。
 
三  余论
综观浦安迪提出“中国叙事学”概念和其对《红楼梦》等中国小说的中西比较研究,可以看出,其理论内核是一种从中国内部的叙事传统中寻找中西差异性的话语建构。最初,在阐释《红楼梦》作品的整体意义时,他运用西方的原型理论和“隐寓”概念来阐释中国的叙事文学作品的做法在汉学界自然无可厚非,而在这种研究原则之下,承认中西叙事学在具有某些共性的基础上突出二者间的差异,并从中国内部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解释差异性根源,已明显区别于前一段以西方的理论为标准贬损中国文学的研究理路。虽然在后来研究中国长篇小说和“四大奇书”的过程中,浦安迪又略有逐渐阐释中西小说之相似性的倾向,但从总体上看,对中西小说和叙事学的差异性比较的论述仍占主要的位置。然而面对中西方隐寓机制的差异性比较这一话题,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汉学界也有些不同的看法。在《中国美学问题》一书中,苏源熙认为浦氏所谓的“隐寓”实际上是“一种模仿性扩张,是文化上结构化的思维习惯在文学上的‘投影’”,因此,将浦氏的这种中西文学差异的比较建构视为一种本质主义的解释,但是从浦安迪整体性的中西比较叙事学的理论建构来看,后来的一些美国汉学家,如王靖宇、倪豪士、鲁晓鹏等都沿着浦安迪的发现,在“中国叙事学”这一理论架构下,运用中西方的史学和文学理论解释中国的历史书写与小说创作的亲密关系,从而展开了一条更为丰富的中西叙事学比较研究之路,“历史与小说”也成了后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西比较叙事学研究所追寻的重要线索。

如将观察的视野进一步放大,从更大背景上与这一时期已发生的学术与思想上的变化相关联,以浦安迪为端绪的中西比较叙事学研究,着重以历史与小说、真实与虚构为线索建构中西叙事学之差异性话语的优势在于,它强调了在中西方文化未接触之前各自的文化语境,并比较充分地考虑到各自原有体系的整体自足性,从而转换了此前如毕晓普、夏志清等单纯用西方文学的价值尺度衡量中国同类作品的取向。当然,从方法论工具的选择和研究目标的设置来看,北美汉学家能够看到中国叙事学作品与历史主义间的巨大通约性,实际上也与他们自身对西方自亚里士多德“模仿伦”以来探讨真实与虚构的叙事学传统有着深切的理论相关性,更多地得益于西方的各种理论资源。在此前后出现的如葛瑞汉等突出强调中西哲学思维间的差异,柯文提出“中国中心观”和“内部取向”的命题,都会直接或间接地与比较叙事学的转向有内在的呼应,进而,也会反映出汉学家们在面对国际性的理论话语,诸如后殖民、多元文化主义等议题时所取的理论态度。因此,中国的本土特殊性,或中国式叙事的独特性便会成为他们所关注的一个核心。虽然在这些研究之间也会存在着一些分歧,或有些结论尚存在着再协商的余地,但是我们还是能够从中收获许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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